关于做好2009~2010学年度暑假留校学生住宿安排的通知
分类: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:2010-06-11 作者:徐靖喻 浏览次数:246 发布人:徐靖喻

关于做好2009~2010学年度暑假留校学生住宿安排的通知
 
有关系部、各班级:
      本学期即将结束,暑假期间,有部分学生可能参加一些家教等社会活动,也有部分同学由于路途遥远等原因要求留宿学校学习。为了方便同学们在暑假期间的学习、生活,切实做好暑假留宿学生(以下称留宿生)安置管理等各项工作,经讨论,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   一、留宿对象
现就读于我院的各班级学生(毕业班学生除外)。短期参加校外家教等社会活动的学生一律不予安排住宿。
      二、学生留宿报名的时间及方法
      1.2010年6月8日—11日凭学生证(卡)到所属系部专职政治辅导员处详细填写登记表,以便做好统一安排。逾期不办理,将不再安排住宿。
      2.留宿学生需交两张1寸免冠相片办理暂住卡。
      3.各班留校住宿学生在辅导员填好登记表后,相关的班主任及系(部)分管此项工作的系部领导必须在登记表签名后再送来学生处,否则不予受理。
      4.各系部要认真填写留校住宿登记表,填写好后将电子文稿在6月15日前送交学生处。(留校住宿登记表在学院学生处的网上下载)
      三、留宿学生的具体要求
      1.留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学院《学生公寓管理规定》和其他有关规定,不能擅自挪动、破坏公共财产,违者将纪律处分并视其破坏的程度情况给予罚款。
      2.留宿学生要按时回到宿舍休息(每晚23:30前)。若有特殊情况到值班室宿舍管理员处登记,否则,经检查有两次未归现象者,将给予纪律处分。
      3.留宿学生要服从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的统一安排,不许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。
      4.留宿学生入住期间和搬离宿舍时要认真做好宿舍的内务卫生,严禁在宿舍乱涂乱丢和乱接电线等不文明行为。
      5.严禁异性同学在宿舍里互访,影响其他同学正常学习与生活。
      6.要主动凭学生管理中心印制的暂住卡出入宿舍区。
      7.省内学生原则上不允许留宿学校,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在学校附近打工的,需由打工单位或个人提供相关的证明。
      8.在2009~2010学年度寒假期间办理过留校住宿但未遵守相关规定的学生,经查实后,不再安排暑假留宿。
      9.报名暑假留宿学校的学生,原则上不准擅自中途离校终止住宿。期间若有三天以上(含三天)不在学校住宿,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将终止住宿,并电话通知家长,其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个人负责与学院无关,以后不再为该生安排假期留宿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
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