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做好我院2010届毕业生奖学金评定及评优工作的通知
分类:通知公告 发布时间:2010-04-14 作者:徐靖喻 浏览次数:321 发布人:徐靖喻

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
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奖学金评定及评优工作的通知
 
有关系部:
      为了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,鼓励各系部努力创建优良班风,进一步做好毕业生的工作,根据《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的奖励条例,现就做好2010 届毕业生评奖评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      一、奖励项目
      (一)优秀学生奖学金
      1、一等奖学金;2、二等奖学金;3、三等奖学金。
      (二)单项奖
      1、三好学生标兵;2、三好学生;3、优秀学生干部;4、优秀毕业生。
      二、奖励金额、评奖条件、原则及程序
      参照《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的奖励条例以及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《关于修改学生先进班集体和学生单项奖奖励规定的通知》(琼软院[2007]66号)等相关文件精神。
      三、工作日程安排
      1、4月13日~5月7日,各系部组织有关班级做好民主评议、择优推荐工作。
      2、5月10日~16日,各系部将审核的获奖名单在系部内进行公示。
      3、5月17~18日,各系部将评奖评优材料(①加盖系部公章的获奖学生名单;②获奖学生的学习成绩;③获奖学生名单的电子文档。)上报学生处。
      4、5月19~25日,学生处将对各系部上报的评奖评优材料进行审核。
      5、5月26~31日,学生处将审核结果下发各系部校对,各系部校对完毕后于6月1日将评奖评优材料送回学生处。
      6、6月1日~4日,学生处将审核后的评奖评优名单进行全院公示,并报学院领导审批。
      7、6月8日~12日,印发表彰决定,发放奖学金和证书。
      四、注意事项
      1、各系部在各项评优工作中,必须坚持标准,严格公示和审批程序,做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学生如有疑问,系部领导、辅导员要做好解释工作。
      2、各系部应按照有关条例和办法组织评奖、评优,获奖名额原则上不能突破文件所规定的比例。
      3、各系部要严格审查评奖评优资格。
      4、根据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《关于修改学生先进班集体和学生单项奖奖励规定的通知》(琼软院[2007]66号)文件精神,修改后的相关规定现为单项奖中的“三好学生标兵”奖励人民币100元并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;其他单项奖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。
      5、输入或书写的获奖信息要准确(含姓名、班级、奖项、人数等)。
希望各系部按照日程安排,认真完成2010届毕业生各项评奖评优工作。如有疑问,请与学生处徐靖喻老师联系。
 
 
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三日